第一财经日报4月29日讯 昨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发出通知,根据《郑商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08年4月30日结算时起,郑商所菜籽油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棉花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3%调整为4%;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也随之相应调整:菜籽油由5%调整为6%,棉花由5%调整为6%。
分析人士称,郑商所此举是为了应对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巨幅波动风险冲击和现货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影响,而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